爆料广角新闻:当对张冠李戴式的捅死人谣言追责(2)

发布时间:2017-09-15 10:4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当对张冠李戴式的捅死人谣言追责(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网络时代,亟需严厉打击编造、传播假信息的行为。网民应当对道听途说的东西应把第一道关,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其他网友的负责。如果说仅换个地...

  网络时代,亟需严厉打击编造、传播假信息的行为。网民应当对道听途说的东西应把第一道关,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其他网友的负责。如果说仅换个地点的传谣危害尚不是很大,那么一些造谣“地震来了”、“家乡发大水泥石流了,受灾情况严重,无人问津无人关注”等信息,就当依法追责了。事实如此,根据《治安处罚法》,抚顺市公安局对于散布暴雨灾情谣言的谢某,就给予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有时谣言止于常识,有时谣言止于智者,关键时刻,谣言应该止于法律。根据我国《刑法》第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凑热闹有成本,不传谣不造谣更应付出法律的代价。就在9月11日当天,有新闻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已有多名微信群主被拘留。这当是个好消息,以法律为准绳,是对“自由的代价”的最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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