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新闻: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 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 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

发布时间:2019-09-20 03:5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 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 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的...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四条规定,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如何准确把握条例赋予纪委的职责定位,在党的问责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需要重点思考与实践的问题。

突出监督专责,紧盯责任主体压实责任,防止问责主体缺位。2016年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问责意识得到了增强,但是,仍有一些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习惯性认为问责是纪委一家的事情,不愿问责、不会问责,存在问责主体缺位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督促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切实履行问责职责。一是通过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压实问责责任。运用述责述廉、谈话提醒等手段,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履行问责职责。近年来,四川省坚持开展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国企、高校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明确要求把党委(党组)开展问责情况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晒出来。同时,把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问责责任不仅压实到各级党委(党组),还压实到党的工作机关。二是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压实问责责任。中央印发新修订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重点,推动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此外,还可运用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促进问责责任落实。2018年,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全省21个市(州)及其48个县(市、区)开展问责工作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2个。三是对该问责不问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条例第七条把“该问责不问责的”作为问责情形之一,对压实问责责任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了一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及问责决定不落实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促进了问责利器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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