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新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二(2)

发布时间:2019-11-20 11:0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二(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8年,金堂县发生711特大暴雨,房屋被淹、庄稼受损。当年8月,金堂县启动受损堤防修复工作,马中平履责不到位,导致项目于2019年4月才进场施工,未...

2018年,金堂县发生“7·11”特大暴雨,房屋被淹、庄稼受损。当年8月,金堂县启动受损堤防修复工作,马中平履责不到位,导致项目于2019年4月才进场施工,未能如期完成。接受提醒谈话后,马中平清醒地认识到了肩上的责任,积极投入工作,推动堤防主体工程全部完成。8月21日,出现了今年入汛以来的最大一次洪峰,新工程发挥作用,保护了周围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善抓善管,着力发现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成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川红介绍,今年以来,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2240余件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7200多人次。

对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性问题,谈谈心、提个醒;对萌芽式问题,谈话批评,让其注意;对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对笼统性问题,函询警示……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小问题,早发现早批评早纠正,使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警醒。

谈话函询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为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广东省纪委监委在审核函询回复时,注重采取“函询+谈话”的方法,函询后再及时进行谈话。如该省一名省管干部被反映存在公车私用、套取公款送礼等问题,函询时他均予以否认。经分析,省纪委监委认为其没有完全排除疑点,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最终,他不但承认了原来否认的两个问题,还主动讲清了另一个问题,作出深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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