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新闻:【媒体关注】“清廉蓉城”关注成都高新区:深化案件协作等机制 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

发布时间:2019-12-18 11:3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媒体关注】“清廉蓉城”关注成都高新区:深化案件协作等机制 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摘要:近日,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联合公安分局出台《成都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案件协作办法(试行)》。 清廉蓉城网站刊发文章截图 近日,成都高新区纪...

摘要:近日,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联合公安分局出台《成都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案件协作办法(试行)》。

【媒体关注】“清廉蓉城”关注成都高新区:深化案件协作等机制 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

“清廉蓉城”网站刊发文章截图

近日,成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联合公安分局出台《成都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查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案件协作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问题线索台账管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核查反馈、同步介入等机制,确保“打伞”“破网”与扫黑除恶同步调查、同步立案、协同作战,切实形成查办涉黑涉恶案件的工作合力,深入推进惩腐打“伞”工作向纵深开展。

【媒体关注】“清廉蓉城”关注成都高新区:深化案件协作等机制 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

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需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线索来源渠道、举报人姓名、举报人联系方式、获得时间、线索反映内容、交办要求、核查机关、核查进度、承办结果等信息进行台账管理,确保所有线索底数清、情况明。

畅通双向移送线索,公安机关在核查涉黑涉恶问题过程中,若发现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推动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等问题,应及时报成都高新区扫黑办移送纪工委监察工委;全区各纪检监察机关若收到或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应当报纪工委监察工委通过扫黑办移送公安机关。

为确问题线索快速反馈及时有序,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收到线索后需即时组织核查,在查办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反馈相关情况;若线索查实成案,查办机关应在结案后15个工作日内,向移送机关报送结案报告或相关情况,并附处分决定、处罚决定书或判决书等相关文书复印件。

【媒体关注】“清廉蓉城”关注成都高新区:深化案件协作等机制 形成扫黑除恶工作合力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