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新闻:“四责协同”实施意见,来了!

发布时间:2021-01-22 12:1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四责协同”实施意见,来了!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近日,成都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

近日,成都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四责”)协同发力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体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党中央作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战略部署,赋予成都全面增强极核辐射带动能力、探索新时代城市发展路径的政治使命和历史机遇,也对成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推动成都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成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和省委、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深入总结经验做法,并多次向区(市)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专家学者、基层党员干部、市监委特约监察员、群众代表等征求意见建议,最终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

“四责协同”实施意见,来了!

厘清“四责”职责定位

深化创新“四责”落实工作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根本,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是支撑,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

“通过加强‘四责’主体的贯通联动、协同发力、系统落实,持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切实解决责任‘虚化’‘空转’和‘上热中温下冷’等问题,形成主体明晰、协同有力、层层传导、精准问责的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同时,创新构建“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统筹协作联动机制、“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研判解决问题机制、“纪委—党委班子其他成员—部门党组”督促检查整改机制、“下一级党委、部门党组—上一级党委”报告评价反馈机制等5项机制,形成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同向发力。

比如,“党委—纪委、党的工作部门”统筹协作联动机制要求,党委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领导,抓好本地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纪委及时向党委报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部署要求,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作,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在“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研判解决问题机制中,党委(党组)书记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谈话或提醒,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党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定期听取分管领域、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突出“四责”工作重点

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实施意见》梳理了坚持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正风反腐、做实巡视巡察整改、有效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大力营造实心干事科学作为工作氛围等6个方面工作要求,既立足成都实际,又更加注重务实管用,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成都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坚持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党委(党组)健全完善“系统学习新思想、分类研究新思想、对表贯彻新思想”工作体系,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坚持带头深学细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委和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等部门单位把学习贯彻情况作为监督、巡察和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

《实施意见》要求要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党委(党组)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政治生态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政治生态建设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措施,有力推动整改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带头营造和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定期组织政治生态建设分析研判,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纪委和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单位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及时向党委(党组)报告政治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四责协同”实施意见,来了!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