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新闻: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论:履行新的职责 踏上新的征程(2)

发布时间:2018-03-20 18:2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中国纪检监察报社论:履行新的职责 踏上新的征程(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为者常成,行者常至。随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真正进入深水区,开启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篇章。各级...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随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真正进入深水区,开启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新篇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忠于党章、忠于宪法,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奋发有为、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历史和现实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只有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才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不断向纵深发展,夺取更大战略性成果,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宪法规定的监委领导体制与党章规定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高度一致,实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就是要强化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确保反腐败斗争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党中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攥紧拳头、形成合力,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压倒性态势、向夺取压倒性胜利前进。

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执纪机关又是执法机关,负有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双重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要坚持执纪执法工作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自觉尊崇党章、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严格依照宪法和监察法行使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衔接、优势互补。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强化监督职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保证公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行使,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和履行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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