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新闻:强化制约监督 确保公权为民

发布时间:2019-11-20 13:1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强化制约监督 确保公权为民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是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是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13个坚持和完善”全面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其中一条就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公权姓公不姓私,必须接受制约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领导干部使用权力,使用得对不对,使用得好不好,当然要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现实也证明了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不少腐败分子落马前都是地区、单位或部门的一把手,他们错误地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唯我独尊、我行我素,用手中权力设租寻租、谋取私利。这些反面教材警示我们,必须形成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权力得到正确、规范行使。

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督促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必须坚持权责透明,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做到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必须坚持权责统一,严格职责权限,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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