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处分决定“带电”,党纪国法才能成为“高压线”。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执行。做好处分决定执行跟踪落实,促进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执行情况报告。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纪检监察机关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内容,对纪律处分、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预警提示,保障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同时,也要注重做好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树立改正错误的信心。
近年来,崇州市纪委监委始终把强化和规范纪律处分执行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措施,坚持日常跟踪...
近年来,崇州市纪委监委建立以增强教育管理规范性、回访教育针对性、教育管理实效性为核心的工作机制,帮助“...
10月19日,市市场质量监管局纪检组长易志新带队,对全局基层市场监管所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梁玉全,男,1965年7月生,汉族,济协乡人,高中文化,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7月至今任崇州市济协乡济民村党支部书记。 经查,2014年3月,梁玉全之女梁某生病住院,后梁玉全在道...
王东作为社区居委会委员,监护社区违建治理工作重任,本应尽职尽责,严查狠治,可他却身在其位,不谋其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