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新闻: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8-07-12 09:2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由成都新闻网采编:7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良清、副主任...

7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良清、副主任高平参加检查,副县长巫文化陪同检查。

当天,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分两组走访了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安仁镇和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地,对《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人民调解法》自2011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坚持以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导向,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探索创新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大量社会矛盾纠纷。2017年1月至今,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014件,调解成功1998件,调解成功率达98.7%。

随后,县司法局就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汇报,参与检查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分别发言,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马良清要求,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调解;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能力和水平,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优势,帮助解决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司法所建设,保持人民调解组织的自治性,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熊健业 代凤莹)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