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新闻:大邑县2019年度选调到1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2)

发布时间:2020-03-12 04:1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大邑县2019年度选调到1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坚决...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坚决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专业且大学期间具备下述条件之一:①2019年3月1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②具有参军入伍经历;③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④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⑤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⑥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⑧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⑨获国家级奖学金;⑩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班长,班级团支部、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大学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①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③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④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⑤省级“优秀毕业生”;⑥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⑦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正副职一学年以上;⑧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或硕士在上述高校就读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名单详见附件2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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