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闻:坚决淘汰“黄标车”保护好青山绿水不动摇 ——都江堰市684辆“黄标车”已注销350辆

发布时间:2017-09-10 16:2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坚决淘汰“黄标车”保护好青山绿水不动摇 ——都江堰市684辆“黄标车”已注销350辆由成都新闻网采编:1辆“黄标车”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排放量总和,可以说,污染“贡献率”相当大,加速“黄标车”淘汰迫在眉睫。 今年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面启动“...

  1辆“黄标车”的污染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排放量总和,可以说,污染“贡献率”相当大,加速“黄标车”淘汰迫在眉睫。

  今年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全面启动“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注销350辆。

  “黄标车”污染大气威胁人体健康

  近年来,机动车排放污染是造成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而“黄标车”更是机动车排放污染的重中之重。因此,我市出台的“治霾十条”中,淘汰“黄标车”位列其中。那么,什么是“黄标车”呢?对人体的危害到底是什么?

  所谓“黄标车”,即是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定义“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据成都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一辆黄标小轿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约当于“国Ⅰ”车的5倍、“国Ⅱ”车的7倍、“国Ⅲ”车的14倍、“国Ⅳ”车的28倍、“国Ⅴ”车的40倍。以重型柴油货车为例,1辆“黄标车”每行驶1公里排放NOx是国Ⅴ车的2至3倍、VOC是4至30倍、颗粒物是20至50倍。机动车排放包括CO、HC、NOX、Pb等污染物,人体过多摄入这种污染物,有可能引起呼吸系统疾病、血液循环系统疾病,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黄标车”的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不仅污染了大气,还使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甚至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因此,淘汰治理“黄标车”势在必行。

  多措并举打赢淘汰“黄标车”攻坚战

  自今年初全面启动“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以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力争今年内都江堰市“黄标车”顺利清零。除了对“黄标车”实行全域限行外,都江堰市主要从以下方面促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一方面,将全市“黄标车”淘汰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严格考核,对未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一律实行通报问责;

  另一方面,对“黄标车”实行分类治理淘汰。对单位“黄标车”上门宣传,指导所属单位办理报废手续,确保车辆淘汰到位;

  对个人“黄标车”进行实地走访并开展传唤工作,根据车管所整理的“黄标车”相关信息,对黄标车所有人、实际使用人进行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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