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新闻:【我们这五年】案件审理的转型蜕变(2)

发布时间:2017-10-17 14:1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我们这五年】案件审理的转型蜕变(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记得在对涉案的某区公安局长进行审理谈话时,由于这名违纪干部正值事业上升期,对让其仕途戛然而止的违纪调查始终心有不甘。谈话时,他辩解我自己...

记得在对涉案的某区公安局长进行审理谈话时,由于这名违纪干部正值事业上升期,对让其仕途戛然而止的违纪调查始终“心有不甘”。谈话时,他辩解“我自己不收,给人送点总没啥大错吧,为什么会受到党纪处分”。在场领导立即义正辞严地纠正:“你熟悉党的廉洁纪律吗?难道赠送明显超出正常人情往来的礼金是清正廉洁的行为?”这名局长一下就哑口无言。从那时起,我愈发感到党的纪律才是审理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

2015年,岐山书记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不仅是全新的视野,更是重大的战略转型。针对过去普遍存在纪律审查特色不突出、重点不明确、时限不规范等问题,我们开始积极引导和推动纪律审查工作模式的转变,率先出台了《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工作办法》,规定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只要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就及时作出党政纪处理,对定性有争议、取证难度较大的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突出纪在法前,促进快查快移。

据统计,2015年重大违纪案件从立案到处分平均用时下降近40%。这一年,纪律审查资源从涉刑案件转移到违纪案件,审查重点从法律回归到纪律,更加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2016年,《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学习的紧迫感陡然增强,带着“六大纪律来源何处?怎么适用?”等疑问,审理室每位同志踏踏实实、原原本本的学条文、学解读、学辅导。大家领悟了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这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案件审理人要承担起重塑纪律特色的责任,彰显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执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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