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开全省之先河,一改过去干部年终考核“一张表”,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即想被提拔任用就要工作日志审核过关,想要工作日志出彩就要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工作办事效率、日日为老百姓做实事。
选用一个干部,体现的是一项政策,反映的是一种观念,形成的则是一种导向。监督、问责办法是针对“慵懒无为”党员干部的一道“紧箍咒”,而于2015年出台的《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宽容失误责任豁免办法(试行)》,则是在全区建立起了干事创业“容错机制”,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有了一颗“定心丸”。
区委旗帜鲜明的用人导向,让全区干部感受到了干事创业的春天,纷纷深入一线,深入基层,转变作风,真正体现了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
在实现全面率先建成小康、加快建设“新经济高地、国际化城区”的进程中,如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发展的坚韧性、协调性和惠民性?锦江也有着自己的生动诠释。
2017年初,成都市委督查室完成的《2016年成都市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布,锦江区居民满意度达86.49,较上年提升3位,在五城区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