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新闻:党员干部注意啦!节日聚会当心这些“坑”

发布时间:2017-10-10 12:4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党员干部注意啦!节日聚会当心这些“坑”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节日期间,亲朋走动、聚会增多,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更要提高警惕,小心触碰纪律红线。...

摘要:节日期间,亲朋走动、聚会增多,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更要提高警惕,小心触碰纪律红线。

国庆、中秋即将来临,又可以和家人团圆、朋友相聚了,想想就很开心!但是,节日期间,亲朋走动、聚会增多,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更要提高警惕,小心触碰纪律红线。

今天,小编给广大党员干部提个醒,这些聚会要小心!

党员干部注意啦!节日聚会当心这些“坑”

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会不能去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呢?

根据中央纪委法规室解读,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正确理解该规定需要把握三点:

该条规定的主体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

该条规定所称的“有关规定”是指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即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该规定。该通知明确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该条规定所称的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要注意区分违纪行为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正常聚会活动,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是违纪。

党员干部注意啦!节日聚会当心这些“坑”

赌博聚会不能去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如果只是在业余时间偶尔打一打麻将,也就罢了,但是一旦在牌桌上“放飞”自我,就很可能走向违纪违规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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