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新闻:【学习贯彻监察法】新阶段承载新使命担当 纵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8-04-18 21:0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学习贯彻监察法】新阶段承载新使命担当 纵深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法律形式固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推进了...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法律形式固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8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标志着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法律形式固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为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反腐败斗争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为继续深化改革,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系的制度优势开拓了新天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立足新时代,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出发,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明确6类监察对象全覆盖,实现从“行政监察”到“国家监察”的转变。在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基础上,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理念融入立法思想,通过明确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等内容,以问题为导向,很好地解决了行政监察覆盖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不够集中的问题。

反腐是正义之战,《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保障正义之战不断取得新胜利的强大武器。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的工作人员,我们要深入学习和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监察法,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纵深。在监督别人的同时,更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从监督,严防“灯下黑”,严守纪律和规矩,努力用正风反腐新成效回应党和人民的新期盼,努力为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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