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从中央纪委五次通报看第一种形态的深化运用

发布时间:2018-04-19 18:4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从中央纪委五次通报看第一种形态的深化运用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1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5万人次。...

摘要: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1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5万人次。

(原标题:【本网专评】从中央纪委五次通报看第一种形态的深化运用)

4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情况。通报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1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5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2%。与前几次通报相比,这一占比再创新高。

中央纪委在通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中,把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单列出来,始于2017年第一季度。该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9.2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1.7%。之后,这一占比不断攀升:2017年上半年,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7.8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6.6%;2017年1至9月,第一种形态处理47.3万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58.2%;2017年全年,第一种形态处理78.6万人次,占处理总人次的59.7%。

从中央纪委五次通报看第一种形态的深化运用


五次通报中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占比图

一年间五次通报,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次的占比从51.7%上升到63.2%,十分直观地体现出纪检监察机关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的不断发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做了大量红脸出汗、拉一把别掉下去的工作。自2015年至党的十九大前,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95.5万人次,使红脸出汗成为了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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