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3部党内法规答记者问(3)

发布时间:2019-09-17 00:0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3部党内法规答记者问(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这次修订基本维持《条例》原框架,由7章36条调整为7章43条,重点从4个方面作了完善。一是充实总体要求。新增了指导思想条文,强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

这次修订基本维持《条例》原框架,由7章36条调整为7章43条,重点从4个方面作了完善。一是充实总体要求。新增了指导思想条文,强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要坚决贯彻“两个维护”的要求。完善了党内法规的定义,更加全面准确地阐明了党内法规的属性、特征和功能。明确了党内法规的制定事项,对“适合由”、“只能由”党内法规作出规定的事项分别作出界定。丰富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原则,将《条例》实施以来一些重要经验和认识成果提炼为制度规定。二是明确制定权限。在原《条例》基础上,对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省级党委等制定主体各自的制定权限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规定,经党中央批准,有关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委可以就特定事项制定党内法规。回应实践要求和各方面关切,对授权制定、联合制定、制定配套规定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补齐制度短板。三是完善制定程序。重点围绕提升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完善党内法规审议把关机制、提高党内法规透明度和知晓率等,对前置审核、审议、发布、试行等方面的规定作了完善。四是健全保障机制。完善了党内法规的效力位阶、冲突处理、解释、修改等规定,对抓好党内法规实施、清理以及编纂汇编等作出规定,强化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保障措施,也为制定相关配套法规留下接口、提供依据。

问:这次修订《备案审查规定》的主要思路是什么?在“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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