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新闻:新中国70年管党治党历程回顾·反腐篇

发布时间:2019-09-18 18:0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新中国70年管党治党历程回顾·反腐篇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党对腐败的危害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在70年前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鲜明提出进京赶考、决不当李自成。在全国执政后,我们党...

“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我们党对腐败的危害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在70年前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鲜明提出进京“赶考”、决不当李自成。在全国执政后,我们党与腐败展开了殊死较量,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不断深化标本兼治。腐败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敌人,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保持定力与恒心,誓言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永远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 党中央决定开展“三反”斗争,其间严肃查处了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这是新中国反腐第一枪,在全党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震动。

1951年12月,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就暴露出来的党政机关内部存在着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党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目的是通过开展“三反”斗争,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采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三反”斗争中,严肃查处了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刘、张二人在任天津地委书记、天津行署专员期间,大肆贪污、生活腐化堕落,蜕变为大贪污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死刑。

1952年10月,“三反”斗争结束。“三反”是我们党在全国执政后惩治腐败的初战,清除了干部队伍的蛀虫,教育了干部的大多数,挽救了犯错误的人员,对于抵制旧社会的恶习和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形成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和健康的社会风气,起了很大作用。

2.1982年,党中央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次年查处的广东省海丰县原县委书记王仲贪污案,被称为“改革开放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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