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南京一小区现“楼霸” 声称“买断了小区封阳台”(4)

发布时间:2017-07-06 14:1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南京一小区现“楼霸” 声称“买断了小区封阳台”(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而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又对他人财产进行打、砸等行为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也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而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又对他人财产进行打、砸等行为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也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后又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对财产进行打、砸等行为的,除要承担以上法律责任外,对被害人受到的财产损失,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给被害人造成伤害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处罚。

  “另外,社会人员在业主家门口‘站岗’行为也不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寻衅滋事、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也有明确规定。”周律师建议,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业主可以书面要派出所进行立案。扬子晚报记者对此事件将继续进行关注。(记者 宋南飞 文章提到业主、施工队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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