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京版“带薪创业”新政出炉(3)

发布时间:2017-07-06 14:1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京版“带薪创业”新政出炉(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一系列新政策,是对过去管得过多、过死的旧有人事管理制度的一个改革。...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一系列新政策,是对过去管得过多、过死的旧有人事管理制度的一个改革。“改革就是破旧立新,下一步,应该针对新情况相应完善相关制度,在鼓励支持这些人创新创业的过程中规范其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的关系。”苏海南说。

  ■ 焦点

  1 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保留基本工资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陈蓓表示,新政要让各类人才“用其才、得其利、创其富”,充分保障创新创业人员的收益。实施意见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等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兼职取酬,获得成果转化的收益。

  离岗创业人员离岗期间,原单位与离岗创业人员协商后,可发放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同时,离职创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中单位缴纳的部分,也仍由原单位缴纳。

  陈蓓介绍,实施意见突破人才体制壁垒,打破对人才的束缚,真正实现人才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共享模式”。同时,组合式支持政策明确详尽,让专业技术人员在创新创业时轻装上阵,再无后顾之忧。

  2 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重要依据

  关于创新创业人员的考核,实施意见也有细化措施。

  实施意见指出,高校和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如果有兼职、在职创办企业及离岗创业的打算,只需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与单位签订协议后即可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可以作为创业人员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与其他在职人员一样,创业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等级晋升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免除创新创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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