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露天焚烧破坏生态,产生雾霾,危害很大。焚烧秸秆产生大量烟雾,不仅污染环境空气,还会危害人体健康;焚烧秸秆容易引发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破坏土壤结构,产生的高温导致土壤中大量有益微生物死亡,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影响农田作物产量和质量。
在新形势下,我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进行了全面延伸,不仅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也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于违法行为。对非法焚烧秸秆且拒不听从劝阻的,将依法进行处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不仅如此,我区还将秸秆禁烧与耕保基金发放挂钩,凡在承包地上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户,将扣发其当年的耕地保护基金;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联防联控连责”
禁烧监管执法无死角
目前,全区组建了130个1500余人的巡查队伍,落实巡查车76辆和巡逻摩托车221辆,并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值班和带队巡查制度和黑斑倒查制度。
此外,我区还将进一步强化区、街镇乡、村、组和农户五级“禁烧”工作网络,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完善分片包干责任制,确保“禁烧”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
大春收获在即,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也进入关键时期。记者从9月2日全区召开的2017年大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区正式拉开大春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打响为期3个月的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