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龙泉驿区委常委学习贯彻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系列报道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7-10-25 10:5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龙泉驿区委常委学习贯彻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系列报道第一期)由成都新闻网采编:4月23日,龙泉驿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研究贯彻落...

摘要:4月23日,龙泉驿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4月23日,龙泉驿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集体学习《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区委书记廖仁松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何勋,区委副书记任闻宇,区委常委陈维峰、曾新、陈茂禄、王仕彬、敬正友、彭钚铀、陈龙、郑天南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礼江,区政协主席何志涛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经出台,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要按照办法规定追究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应对严峻复杂形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工作举措,是深化作风建设、凝聚改革发展强大正能量的重大现实需要。我们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领会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责任追究情形、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追责办法的落实,不断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设,为区域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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