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26日,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进驻黄土镇、山泉镇、洪安镇,标志着十一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进入实质性巡察阶段。
据了解,本轮巡察定位为“微腐败”专项巡察,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半个月左右,同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巡察将紧紧抓住“微腐败”专项治理这根主线,突出政治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个重点”,是一次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体检”。按照要求,巡察将重点关注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等七个方面的问题。
进驻当天,各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从统一思想、突出重点、统筹协调等三个方面,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巡察组全体成员、相关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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