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划地经营 路边摊有了合法“身份”

发布时间:2017-10-29 20:4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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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10-27  作者:任浪莉  来源:龙泉开发  

划地经营 路边摊有了合法“身份”

  本报讯(黄道根记者任浪莉文/图)流动摊点因为占道经营等原因,长期以来被列为整治重点。不过最近,小商贩迎来了一个好消息:在划定区域摆地摊无需营业执照了。

  近日,记者从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获悉,国务院公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里把允许无证无照经营扩展为“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这意味着,只要在符合政府规定的时间及场所,摆摊出售《办法》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可以不需办理营业执照。

  解读——

  放宽经营范围满足创业需求

  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较于2003年3月实施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新《办法》在监管体制、措施以及处罚尺度方面做出了较大变革,明确界定了某些不受查处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这些特殊的经营行为不再要求经营者办理工商登记,即使没有营业执照,也属于合法经营,不受查处。

  “这是部有温度又有力度的管理办法,充分反映了适当放宽市场管制、合理利用城乡公共空间、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便利和小额经营活动需求的改革方向和立法目的,也完全符合商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和要求。”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比如地方政府可以选择一个适宜的地点作为指定场所,只要在规定的地域和时间里,小商贩就能够经营自己的小生计,不用再害怕被执法者追着跑。这体现了政府对基层百姓‘谋生性营业’的宽容,有利于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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