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地出现强降雨天气,导致有些地方积水严重,某小区的地下车库“水漫金山”,业主辛女士停在车库里的价值百万的奔驰车被“泡废”。辛女士与物业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闹上法庭。辛女士认为,物业公司在气象部门有预警的前提下,没有积极预防车库进水,也没有及时通知业主将车辆开到安全地带,造成的车辆损失应该由物业公司全部承担。物业公司辩称,曾发送短信提醒过业主最好将车辆停放在高处,也为防雨购买了沙袋,排水设施也都投入运转,车库被淹是因为雨量过大,属于自然灾害。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当天,车库所在区域是该市最大降雨量区域,道路积水十分严重。因降雨量的大小不受人为控制,并且不可避免、不能克服,应属于不可抗力情形,而物业公司已提供证据证明其采取了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减少损失,故应酌情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确定由物业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剩下的损失由车主自己承担。
法官评析:本案中,物业公司之所以不能全部免除责任,是因为该市防汛预警令于前一日就已发布,而物业公司直到第二天下午才通知业主注意防范,当日下午就发生特大暴雨,显然,物业公司的通知存在滞后,这导致这则通知在事实上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下暴雨时,物业公司虽然按照预案用沙袋尝试封堵水流,但在客观上也并未达到对地下车库进行封闭的效果,导致地下车库进水,多辆机动车被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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