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全球第二大葡萄酒和烈酒集团保乐力加集团派代表向成都市人民检察院、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赠送感谢牌,感谢成都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过程中对其公司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
据了解,区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办理陈某某、杨某某、喻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上述犯罪人员于2014年底至2016年期间,通过从废品收购站收购大量知名洋酒品牌的废旧空瓶,在租赁的作坊内进行简单的清洗、罐装、压盖、贴标、装箱,后通过物流途径销售至全国各地,严重侵犯商标所有人的商标权益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该案犯罪时间长、涉及范围广、取证难度高,如何确定被告人通过物流公司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犯罪数额系办案过程中的难点。承办人综合审查全案证据时,区人民检察院从公安机关前期提交的几张零星物流单据中,发掘案件细节,引导侦查取证,固定了三家主要物流公司的发货单据,并对单据的内容进行细致梳理,发现部分单据中物流代收货款的重要线索,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追踪锁定对方账户,并通过补充被告人背景经历等外围证据,完善了已销售侵权产品犯罪金额的证据标准,在公安机关移送认定的30余万元犯罪金额基础上,成功追加起诉犯罪金额59万余元,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其中主犯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据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的办理充分体现该院依法严厉惩治知识产权犯罪的决心,有效地打击了利用物流隐秘运输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在关于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犯罪金额的认定方法上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一定程度上净化了本土高端洋酒市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继续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机制,将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一个切入点,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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