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龙泉驿区怡和片区、洪河城市花园、滨西绿洲及新驿步行街部分国有商铺公开出租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5 08:1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龙泉驿区怡和片区、洪河城市花园、滨西绿洲及新驿步行街部分国有商铺公开出租报名公告由成都新闻网采编:...
发布日期: 2017-05-05  作者:  来源: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龙府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在区国资及机关事务局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启动国有商铺公开出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范围
    我公司委托成都德道房地产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对我公司部分国有商铺进行公开出租,本次出租按成办发[2015]36号及龙府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执行。本次出租范围为怡和片区、洪河城市花园、滨西绿洲及新驿步行街国有商铺。商铺信息详见怡和片区招商中心现场。
    二、报名资格、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个人或公司,请于2017年5月8日至14日上午9:30至12:00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至16:30时,持下列资料到怡和新城F区12栋1层113-119号招租中心及洪河城市花园八一大路297号招租中心咨询、报名并购买招租文件(一份招租文件只针对一个招租标的物。招租文件一经出售,无论是否参与投标,或投标成功与否,其购买款项概不退还),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逾期不候。投标保证金收取标准:按照招租文件执行。
    (一)、个人报名:持个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不低于5万元的个人财力证明(固定资产及有价证券不作为财力证明);
    (二)、企业报名:持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介绍信;
(三)、招租人不提供邮递招租文件服务;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租文件规定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本次出租报名者需对标的物进行整体报名,标的物报名名额不限。
    投标结束后,如中选人在7个工作日内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义务,所交投标保证金概不退还;中选商户在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义务并缴纳相关费用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选者则在本次竞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取消
    (一)、未报名者,不得参加现场投标;
    (二)、报名但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者,不得参加现场投标;
(三)、报名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未参加现场投标者,取消投标资格;(四)、参加现场投标且已中标者,在投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之内不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义务,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五)、竞得国有商铺后,私自转租转让标的物者,取消其竞得资格,同时取消该承租人在我公司以后所有出租商铺的报名及投标资格。
    五、竞租方式
    本次出租按照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成办发[2015]36号)及《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成都市龙泉驿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意见》龙府办发[2016]13号文件精神,采取公开投标方式确定承租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成都商报》、《龙泉开发》、龙泉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及项目招租中心现场发布。
    七、重要提示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有效期内禁止转租,禁止擅自改变经营业态。
    八、特别风险提示
若遇不可抗力导致合约履行失败,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九、联系方式
    电话:028-65811696
    附件见招租中心现场公示文件:
    附件一、《怡和片区、洪河城市花园、滨西绿洲及新驿步行街部分国有商铺招租信息表》
    附件二、《成都市龙泉驿区怡和片区、洪河城市花园、滨西绿洲及新驿步行街部分国有商铺公开招租招租文件》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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