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湖北
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用人单位不得扣减。
河南
凡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老年人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原标题:四川:独生子女照料假来了,拟定每年带薪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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