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企业环境污染负责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7-12-06 18:3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企业环境污染负责人被判刑由成都新闻网采编:...
发布日期: 2017-12-06  作者:  来源:龙泉开发  

  本报讯近日,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首例单位污染环境案受法院支持,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并对两位直接负责人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查,2017年1月,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成都市某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抛光清洗生产线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池下方设置的圆形排口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内,并最终流入清水河,造成环境污染。同时环境检测工作人员对该公司雨水管网接入园区雨水管网总排口处进行采样检测,并对该雨水管网内残留油状乳白色液体进行采集检测。根据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来看,成都某实业有限公司向地表水体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其中重金属铬超标3.2倍、重金属锌超标13倍、重金属锰超标8.7倍。

  区人民检察院在受理该污染环境案件后,院领导、承办人高度重视,认真审查案卷证据材料,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参考相关案例、判例,并与环境监察部门联系,听取其专业指导。最终确定成都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单位犯罪性质和涉案两名嫌疑人的主体责任。

  目前,该案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最终判处成都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罚金15万元,两名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查看评论』 

关键字:  雨水管网  排口  判刑  重金属  

企业环境污染负责人被判刑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