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鉴定结果出炉,三份鉴定材料的手写文字均不是其标称的“2012年12月23日”,而是在“2014年11月25日”之后形成,也就是在周永松第三次讨要病历无果后制作。
周永松指着司法鉴定报告说,医院的病历居然作假
医院自愿承担一成责任
根据鉴定结果,今年7月,安庆市迎江区法院一审判决,潜山县中医院赔偿原告周华庭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赔偿金等6万余元,并每五年支付原告护理费21170元,最长不超过20年。
周永松和潜山县中医院不服均提起上诉。周永松认为,潜山县中医院存在伪造病历的情形,一审法院认定医院10%的过错参与度太低。而潜山县中医院认为,鉴定程序违法,其没有伪造、篡改病历。
今年11月29日,经医患双方同意,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潜山县中医院自愿一次性补偿周华庭147788元。
患者收到双倍补偿金是医院工作失误还是有意为之
周永松告诉记者,意外的是达成民事调解后,潜山县中医院在12月4日和12月11日分两次转来总计295576元,比民事调解书上的金额高出整整一倍。
“我认为这是潜山县中医院良心发现主动承担20%的赔偿责任,这是一笔体现潜山县中医院还有担当的钱,一笔良心赎罪的钱,具有人道主义意义。 ”周永松说。 12月22日,记者来到潜山县中医院,一位分管副院长告诉记者,医院没有制造假病历,应该是病历存储的问题导致司法鉴定结果失真。
而对于为何加倍支付补偿金,是否是工作失误?这位副院长表示他还不知情。
『查看评论』
关键字: 病历 潜山县 中医院 患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