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贡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2017年重点领域经济犯罪典型案例以及相关情况。
成都商报记者从自贡市公安局了解到,2017年,自贡市共侦破金融信贷、税收征管、侵权假冒、假币和传销犯罪案件等重点领域经济犯罪案件69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移送起诉97人。通过打击,三年来,自贡市重点领域经济犯罪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案例一:冒充销售员推销假冒伪劣白酒
2017年9月,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区分局经侦大队侦破刘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涉案金额16万余元。
办案民警介绍,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期间,嫌疑人刘某从成都购回假冒的五粮液、茅台、五粮春、泸州老窖等酒类产品,并冒充酒业公司销售人员、使用伪造的工商税务等证件,以此骗取零售商、终端消费者信任,在自贡市沿滩区、贡井区等多地出售假冒伪劣白酒,出售金额共计16万余元。
案发后,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于2017年9月15日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17年9月29日,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已将刘某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二:虚开增值税发票赚差价,已30余人被抓
2017年4月10日,富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警税联络机制”发现,富顺某纺织有限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经初查,富顺县公安局于4月21日成立“‘4.21’特大系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专案组。
办案民警在侦查中发现,以嫌疑人周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赚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差价,虚假注册成立纺织公司,从多个省份多家企业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向多个省份多家企业出售,赚取其中差价。涉案企业遍布四川、江苏、北京、甘肃、广东、福建、浙江7个省、市,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4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3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