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龙泉驿人才新政16条择天下英才而用之

发布时间:2018-01-31 16:1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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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1-24  作者:  来源:天府龙泉驿  

  昨天,龙泉驿区(成都经开区)举行的2018年人才新春年会暨人才新政发布会,会议正式发布《关于实施“龙泉驿英才计划”加快高层次人才聚集的若干政策》(又称“龙泉驿人才新政16条”)。据了解,这是龙泉驿有史以来含金量最足、惠及面最广、突破性最大、诚意度最高的一次人才新政。

龙泉驿人才新政16条择天下英才而用之

1、分层分类认定人才及团队
    围绕汽车、智能装备等我区主导产业建立“龙泉驿英才计划”专家A类(全球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高级人才)、D类(骨干精英人才)4个层次纵向人才梯队,对入选专家实行聘任制,5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享受有关特定待遇,期满后按程序重新认定。建立军民融合、技能技艺、教育培训、医疗健康、现代服务、文化创意、生态农业、社会工作8个领域的专项人才体系,各专项人才标准及扶持政策由各领域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分层次分领域落实人才政策。
2、搭建“双10亿”人才发展资金平台
    设立10亿元“龙泉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本区各类高层次人才(团队)的选拔、培养、服务和激励扶持。设立10亿元“龙泉驿英才开放合作基金”,对“龙泉驿英才计划”专家领创项目,按照已获得社会风险投资额度,实施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直接股权投资激励,3年内按原始投资额退出。
3、重点聚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积极引进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顶级奖项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世界一流科学家等全球顶尖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补贴。重点引进培育一批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专家等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引进人才前5年以其个人每年对本地区财政贡献的100%为参照数给予奖励。对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团队、带资金来我区创办企业的,根据团队级别和自筹资金规模,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
4、畅通国际化人才引育渠道
    充分利用区内中法、中德等国别合作园区的全球创新资源整合优势,鼓励区内企业在国(境)外建立前端孵化基地、海外研发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全球科技成果来我区转移转化,对全球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区成功转化的,按研发投入或实际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转化奖励。探索建立海外引才工作站、人才联络站,常态化开展海外招商推介和引才交流活动,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公派留学计划”,支持合作院校优秀学子赴国(境)外攻读我区急需紧缺专业博士学位,对按时取得学位并与我区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的,全额报销学费和部分生活、交通费用。
5、创新推动区校院企合作发展
    支持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技能人才实训(培训)基地等载体,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专项资助。设立校地合作专项资金,鼓励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高校院所开展广泛项目合作,打造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感知龙泉行”等活动,探索通过“双聘”“多聘”等方式柔性引进人才,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与人才资源加速向我区聚集。
6、打造科技创新公共技术平台
    鼓励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在我区投建公共技术平台,为区内企业提供技术开发、试验、推广及产品设计、加工、检测等公共技术支持,经认定后,给予平台总投资额的(软件、硬件及相关性较强的配套支撑)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于携世界前沿技术来我区建设重大公共技术平台的,实行“一事一议”,配套资金上不封顶。对服务效果突出的公共技术平台,经考核合格后,每年给予平台营收的15%,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运营补贴。对购买平台服务的人才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年的“创新券”支持。
7、实施“龙泉驿匠客计划”
    加强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培育,鼓励区内企业完善首席技师制度,支持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专项资助。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核心技术领域引进“海外工程师”,按企业支付给“海外工程师”年薪20%的标准,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万元资助。开展全民技能提升行动,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自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提高技能等级的本区户籍居民,给予每人最高3000元一次性培训补助。鼓励企业主导汽车类技术技能人才鉴定标准建设,相关成果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或相应等级标准发布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专项资助。
8、推行“党政人才优客计划”
    对我区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经考核合格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和七级管理岗位或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分别给予3.6万和6万元的安家补贴,并作为我区党政后备干部储蓄的重要来源。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置特聘岗位(职位),给予特聘人才市场化薪资待遇。支持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离岗在我区创业,3年内保留编制、人事关系和基本待遇,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社会保险。
9、实施“龙泉驿人才广厦计划”
    加快建设人才公寓和产业新城配套租赁住房,对A类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住房问题;对B类人才,5年内可提供120平方米人才公寓一套,租金全免;对C、D类人才,5年内分别提供90平方米、6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一套,租金分别按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的40%、20%予以补贴。产业新城配套租赁住房按市场租金的50%提供给技能人才租住。对外地获得本科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来我区企业求职,提供青年人才驿站14天免费住宿。
10、完善人才子女教育及医疗服务保障
    A、B、C类人才子女可在全区范围内选择一所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D类人才子女可在全区范围内申请统筹安排一所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在我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外籍子女就读我区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对“龙泉驿英才计划”专家提供基本医疗补助待遇,A、B、C类人才可享受指定医院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在享受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可分别报销100%、80%、60%,每年可报销最高金额分别不超过2万元、1万元、0.5万元。
11、高标准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充分发挥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都经开区园区)的引领作用,打造与国际接轨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总部基地,引进一批在海内外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人才资源服务机构,培育一批本土优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对在我区登记注册并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机构,根据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经评审,给予机构最高20万元奖励。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人力资源机构与区内企业有效对接,对购买服务的区内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人才开发券”资助。
12、加强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
    依托“蓉城人才绿卡”建设,整合全区人才服务资源,建设“一卡+一册+一会+一中心+一平台”立体化服务系统,“蓉漂计划”专家、“龙泉驿英才计划”专家和“龙泉驿卓越人才奖”获得者可凭卡享受政务办理、创新创业、生活休闲、商务出行四大板块“一站式”服务。开发人才管理服务大数据平台,定期发布人才白皮书,动态掌握全区人才状况和变化趋势,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
13、建立人才举荐激励机制
    设立“龙泉驿英才伯乐奖”,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鼓励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引进和推荐人才。对成功引荐已入选或引进后3年内入选国家、省、市重点人才计划和“龙泉驿英才计划”专家的,给予引荐人或组织最高50万元奖励。
14、完善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
    围绕提高党委政府决策水平,加快区级专家顾问团、决策咨询委员会等新型智库建设,针对性吸纳和联络一批政治觉悟高、专业水平强,具有国际视野,关心我区发展的智库专家。入库专家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根据聘期内个人贡献,在参加论坛、开展调研等方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行业协会、智库机构联系,鼓励区内单位按照“按需购买、公开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与之合作,采购决策咨询服务。
15、营造尊贤重才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类媒介,宣传人才政策,提高政策影响力,做好政策兑现落实。加强区人才发展促进会、龙泉驿欧美同学会·龙泉驿留学人员联谊会、海归创业学院成都学院等人才社团组织建设,支持举办形式多样、具有品牌影响力的行业论坛和推介活动,加大对我区人才领创项目成果转化应用以及新产品市场推广力度。设立“龙泉驿卓越人才奖”,加强对优秀人才表彰奖励,每年评定一次,一次性给予获奖人才10万元奖励。设立“龙泉驿人才日”,广泛宣传我区人才政策和发展环境,放大人才聚集效应。
16、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理顺党委和政府人才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实施各街镇乡、区属各单位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纳入全区一级目标管理考评体系,推动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
本政策所用资金如无特殊说明,均来源于龙泉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所有奖励补贴资金均为税前。与我区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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