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 初晓)2月6日报道乱用闪光灯也将被抓拍!记者今天下午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成都电子眼将升级,从明日起,将对乱适用远光灯进行抓拍,共5套设备,分别为:人民南路三段进城方向、成龙大道一段出城方向,成华大道与隆兴路口出城方向,蜀都大道水碾河路出城方向,三环路北三段内侧主道。被抓拍的乱用远光灯的驾驶员将受到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成都市交管局科技信息处智能交通管理科民警介绍,机动车进入电子眼设备检测区,如果检测到驾驶员乱开远光灯,将全程视频录像,直到车辆驶出检测区,最终从视频中截取4张图片作为驾驶员的违法证据。
民警介绍,抓拍乱用远光灯的电子眼共有两个摄像头,一个摄像头是滤光的,一个是没有滤光的,通过滤光的摄像头,能清楚分辨出车辆是否开了远光灯,因此不会存在拍错或者不清楚的情况。
那这意味着车辆就不能使用远光灯吗?交管局民警的答案是否定的!民警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车辆不能在城区使用远光灯,但如果在良好的照明条件下仍然开启远光灯的话,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成为安全隐患。以城区道路为例,例如道路限速是60千米每小时,那么两车之间的安全距离就应该是60米,如果不能保持这个安全距离,而又开启了远光灯,将对行车安全带来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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