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 构建和谐社会环境(4)

发布时间:2018-05-11 11:2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 构建和谐社会环境(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第三、危害社会秩序稳定。表现在:破坏社会治安;蔑视法律,危害公共秩序;诬告滥诉,干扰司法正常进行;毒化社会风气;干涉婚姻,违背人伦,破坏家庭...

第三、危害社会秩序稳定。表现在:破坏社会治安;蔑视法律,危害公共秩序;诬告滥诉,干扰司法正常进行;毒化社会风气;干涉婚姻,违背人伦,破坏家庭。

第四、危害社会思想稳定。表现在: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反科学、反文明,亵渎人文精神。

第五、践踏人权。表现在:残害生命,践踏人的生命权;扼杀自由,侵犯人的政治权利;诋毁宗教,伤害信教群众的名誉权。

·境内“法轮功”邪教活动方式主要有哪些?

第一、进行反动宣传煽动。主要以制作、传播、散发反宣品,喷涂、张贴反宣标语,拨打骚扰电话,利用手机短信和互联网发反动信息;借助人民币的流通特性,在人民币上书写、盖印传播邪教歪理邪说和《九评》、“三退”等反动宣传内容并进行传播。

第二、组建地下组织。依托“明慧网”构建地下组织体系,直接接受境外指挥,利用互联网串联,进行邪教违法活动。

第三、与境外“法轮功”组织勾连实施捣乱破坏行为。在境外“法轮功”组织的授意下,大肆搜集有关地区热点、敏感事件及社会负面消息,编造所谓“事实”、“证据”,在境外“法轮功”反动宣传媒体上攻击我党和政府,威胁、恐吓、咒骂我党政干部和反邪教人士,在境内秘密发展成员,大肆进行反宣破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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