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费的资助对象适用于龙泉驿区内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建档立卡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优先享受。
资助标准: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学费
办理流程: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龙泉驿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经班级、年级、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报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及资助中心审核无异议确认受助资格。
所需资料:书面申请、《龙泉驿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1份;户口簿复印件(首页页面、户主页面、本人页面)1份;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低保证、低收入证明材料、残疾证、优抚证、建档立卡手册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其他学校要求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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