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新闻:郫都区纪委监察局关于查处的“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四期

发布时间:2017-06-10 13:3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郫都区纪委监察局关于查处的“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第四期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近期,郫都区纪委通报2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摘要:近期,郫都区纪委通报2起“微腐败”典型案件。

本期通报“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如下:

一、郫筒街道太平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文君等三人私分征地复耕专项经费和土地补偿款问题。2015年,时任太平村党支部书记王文君、村主任郑友良和文书李强,利用主管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临时征地后复耕专项经费及土地补偿款等的职务便利,以工作辛苦为由商量分点“劳务费”,采用虚报冒领的方式,侵吞复耕费等共计人民币42000元,均分后耗用。事发后,上述三人主动承认错误,并退赔违纪所得。2016年10月,郫筒街道党工委给予王文君、郑友良、李强等三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二、新民场镇云桥村七组原组长阳仕龙扣留群众租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云桥村七组组长阳仕龙每年从云桥村代领隔离栏占地租金后,未将该笔租金发放给农户,也未在本组向群众告之该笔占地租金的相关情况,而是将该笔租金擅自扣留,共计23478元。事发后,阳仕龙主动将私自扣留的租金退还。2017年5月,新民场镇党委给予阳仕龙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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