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新闻:成都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30 23:5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成都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近日,成都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摘要:近日,成都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成都传媒集团纪委委员、成都晚报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饶劲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5月28日下午1时许,饶劲驾驶单位配备的车牌照号为川A88150工作用车,搭载其子从其成都高新区的住处出发,到位于双流区黄龙大道四段的某楼盘参加开发商针对业主子女组织的“六一”儿童节活动。前往该楼盘路上,在黄龙大道三段与籍黄路口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下午4时许,参加完活动后饶劲驾车回到家中。2017年4月26日,成都传媒集团纪委给予饶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彭州市白鹿镇原党委书记周斌等人借公务考察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12日,白鹿镇党委政府接到了山东某集团邀请镇领导前往青岛考察其下属项目的邀请函。8月20日考察结束后,周斌在未向彭州市委报告的情况下,擅自改变考察组行程,率队于21日早晨从青岛乘飞机前往西安某景区旅游,后于当日晚从西安乘飞机返回彭州。周斌及白鹿镇人大主席刘某、镇纪委书记苟某(刘某、苟某已进行诫勉谈话处理)绕道西安产生旅游费用共5160元,后由该镇财政进行了报销。2017年5月20日,彭州市纪委给予周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已全部退赔。

3.金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抚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刘大泉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6月以来,刘大泉办公用房的面积为48平方米,其中部分作为会议室、资料室、值班室使用,实际使用办公室面积为21平方米,超过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刘大泉违反廉洁纪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且未及时整改。2017年6月29日,金牛区直机关工委给予刘大泉党内警告处分。办公用房已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整改完成。

4.温江区天府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徐东收受红包回扣问题。2013年7月至2014年7月,徐东作为天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生,帮助四川某药业有限公司推销代理的药品,前后十余次收受该公司推销员药品红包回扣共计13000元,2016年6月徐东主动将收取的药品红包回扣向组织报告并将13000元上交。2017年6月9日,温江区天府街道党工委给予徐东党内警告处分。

成都市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