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新闻:【在正风反腐中增强群众获得感】 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 严惩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4)

发布时间:2018-04-09 13:2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在正风反腐中增强群众获得感】 把反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 严惩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湖北省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扫黑除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靠前指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因不担当、不作...

湖北省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扫黑除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靠前指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因不担当、不作为,工作不落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内蒙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向黑恶势力和团伙通风报信、给案件调查工作设置阻力和障碍、为涉案人说情开脱、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的党员干部,一经查实,从重处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举问责利器,督促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各自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责任,把责任压实到县乡、落实到基层。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致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相关地区和部门应发现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报告的;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组织领导不力、执行落实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的,以及对“保护伞”惩治不力的,坚决问责追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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