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新闻:尊崇宪法,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

发布时间:2018-12-04 18:1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尊崇宪法,习近平总书记这样说由成都新闻网采编: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

摘要: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部分重要论述,敬请关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制定法律和完善法律体系的根本依据,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我们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部分重要论述,敬请关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近40年来,宪法在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在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2017年12月15日)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我们党的高度自觉,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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