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新闻:话说民法典丨全面维护人与家庭权益 聚焦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2)

发布时间:2020-05-28 18:5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话说民法典丨全面维护人与家庭权益 聚焦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人格权编在对传统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保护的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人格权编在对传统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进行保护的同时,对信息社会日益凸显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进行了规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同时为了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在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也为未来立法留下了空间。”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在信息时代背景下,加强对人格尊严的保护,首先要确定完善的人格权体系。人格权编形成了完整的权利体系。在这些权利的具体内容中体现出对人格尊严的保护。”

结婚时有重大疾病不可隐瞒

家和万事兴。婚姻家庭制度是规范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我国婚姻家庭立法迄今已走过整整70年,从强调形式平等到关注实质平等,再到关照弱势群体利益,婚姻家庭立法体现了社会的发展,引导了婚恋家庭观念的进步。婚姻家庭编草案以现行婚姻法、收养法为基础,在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社会发展需要,修改完善了部分规定,并增加了新的规定。

现行婚姻法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不能完全适应现代人观念。对此,婚姻家庭编草案作出了修改,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告知对方。这保障了那些疾病患者的结婚权利,体现了对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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