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新闻: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微腐败”典型问题(2)

发布时间:2017-08-17 10:5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成都市纪委通报5起“微腐败”典型问题(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4.青白江区工商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小江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2015年6月,时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区工商联副会长邱军将主管部门...

4.青白江区工商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小江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2015年6月,时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区工商联副会长邱军将主管部门拨付的8万元奖励违规发放给有关人员;2015年7月,邱军公休产生的费用以差旅费的名义在区商会进行了报销。陈小江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未根据区工商联(商会)的实际情况有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该发现的违纪问题没有发现,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彭州市白鹿镇原党委书记周斌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2014年至2016年,白鹿镇班子成员邓国伟、张弛祥及镇干部陈文涛等人分别发生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等问题,周斌作为镇党委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4年7月至今,周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借公务考察之机公款旅游并夹带与考察无关人员;在该镇漂流及观光车项目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周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同时自身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通报指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认真开展反思剖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

通报强调,坚持有案必查持续形成震慑。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严肃查处“微腐败”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点名道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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