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新闻:监察委员会如何进行议事决策?

发布时间:2017-12-27 09:3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监察委员会如何进行议事决策?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权威答疑”栏目邀请中央纪委研究室陆续解答相关问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摘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权威答疑”栏目邀请中央纪委研究室陆续解答相关问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权威答疑】

监察委员会如何进行议事决策?

编者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适应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需要,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回复选登》栏目推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权威答疑”,特请中央纪委研究室陆续解答相关问题,供大家学习参考。敬请关注。

问:监察委员会如何进行议事决策?

中央纪委研究室:监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根据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体制,监委委务会与纪委常委会议合并召开,一般不单独召开。监察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原则、审议事项、工作程序、调查决策等事项应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组织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凡属应当由监察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必须由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擅自决定和改变。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个人应当充分发表意见。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内部或向上一级组织提出,但在决定改变之前,不得有任何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二)审议事项。包括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向中央纪委、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的重要请示、报告,拟下发的重要文件或出台的重要规章制度,召开的重要会议或举办的重要活动方案;政务处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处理;组织建设等事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提请监察委员会研究讨论的重要事项。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监察委员会不设党组,根据党管干部原则,研究干部人事问题需以纪委常委会名义进行。

监察委员会如何进行议事决策?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