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清欠路上,一个都不能少(2)

发布时间:2017-12-13 18:0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清欠路上,一个都不能少(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按照规定,劳动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建筑项目拖欠工资时,必须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能有效证明劳务用工关系的相关材料、工资拖欠投诉申报表、与用工企...

  按照规定,劳动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建筑项目拖欠工资时,必须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能有效证明劳务用工关系的相关材料、工资拖欠投诉申报表、与用工企业进行工资结算的书面凭据等。但程志华能提供的东西非常有限,这让工作人员犯了难。

 

  在安抚好程志华的情绪后,工作人员留下联系方式,劝其回家等消息。看着程志华沮丧的背影,工作人员心里难过极了,暗下决心:“一定要想办法找到项目,替他要回工资!”

 

  “弥牟镇”“仓库”,清欠人员决定从这仅有的关键词入手,进行倒查。他们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先将该事件通报到港管委,让他们梳理近年有哪些仓库项目,有没有关于程志华的用工信息。这样的搜索如同大海捞针,结果可想而知,但工作人员不想放弃也不能放弃。他们缩小范围,在弥牟镇辖区搜寻“仓库”。经过一个月的走访调查,终于在已完工多年的某建设项目的卷宗里,找到了只在此做过十几天零工的程志华的名字。经协调,11月24日,项目负责人来到区清欠办当面付清了程志华被拖欠已久的近2000元工资。

 

  “2000块钱,对于程志华这样的家庭来说,也许是他们几个月的生活开销。农民工挣的都是辛苦钱,我们决不能让流汗的农民工兄弟再流泪。”清欠办负责人邓文祥说。尽管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令168号要求,工程项目应当使用农民工个人工资银行卡,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诸多困难,比如为了赶工期,对一些阶段性工序因用工时间短,施工单位就会违反规定不签用工合同、不办实名工资卡,临时用工的现象为农民工工资监管增加了难度。

 

清欠路上,一个都不能少(2)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