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 主题: 成都青白江区纪委通报6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12-19 10:4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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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白江区纪委通报6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人民网成都12月18日电 (任重)据青白江区纪委监察局官网消息,近日,青白江区纪委通报6起“微腐败”典型案例。

青白江区城厢镇原公房办主任兰远富对抗组织审查、侵吞公房租金问题。2016年5月,兰远富代表城厢镇政府收取公房铺面租金时,通过虚构金额入账的方式,侵吞公房租金1.3万元。2017年,兰远富在区委巡察组巡察城厢镇和接受区纪委核查组首次谈话期间,均虚构事实对抗组织审查。兰远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青白江区姚渡镇黄坭村7组组长曾礼刚扣留群众土地租金问题。2016年7月,曾礼刚在发放曾某某等村民土地租金时,因与曾某某存在经济纠纷,在未经曾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代领并扣留租金760元。曾礼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白江区清泉镇龙洞村3组组长何林书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何林书在清泉大道B段建设项目征用清泉镇龙洞村3组土地农转非名额分配中,在未提交村民会议讨论情况下,私自让其妻刘某某享受了该名额。何林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白江区清泉镇原拆迁办副主任张岑在办理征地农转非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时任清泉镇拆迁办副主任张岑在对龙洞村3组上报的农转非人员名单进行初审工作中,未认真核实有关情况,致使刘某某违规占用农转非名额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张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白江区农机油料服务中心经理周忠华不正确履职问题。2007年6月,区农机油料服务中心与成都市某公司协议约定联合经营祥福加油站。周忠华未认真了解协议内容,导致区农机油料服务中心在收取2016年、2017年分红款时未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5%,两年共计少收11208.75元。周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青白江区残联综合科科长唐莉在项目采购工作中失职问题。2016年9月,区残联综合科在负责儿童学前教育康复中心设备的采购工作中,未认真审核中标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未发现“温热电针综合仪”与投标文件中该设备的技术参数不符的问题。在设备验收时,未按要求提供招投标文件,未发现报价为79800元的“温热电针综合仪”缺失多体位手法治疗床的问题,造成相应损失。唐莉作为综合科科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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