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成都市青白江区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建立供水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听证会公告(二)(2)

发布时间:2018-04-28 09:2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成都市青白江区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建立供水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听证会公告(二)(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方案二:第一阶梯水量0-216(含)m3/户表年,有93%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二阶梯水量217-300(含)m3/户表年,有4.3%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三阶梯水量301(含...

  方案二:第一阶梯水量0-216(含)m3/户表·年,有93%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二阶梯水量217-300(含)m3/户表·年,有4.3%的用户在此范围内;第三阶梯水量301(含)以上m3/户表·年,有2.7%的用户在此范围内。

 

  2、阶梯水量执行水价

 

  此次建立我区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以下简称“阶梯水价”),基础水价不调整且为第一阶梯水价,第一、第二、第三阶梯水价分别按文件规定的1:1.5:3的比例安排,且只计算城市供水运营水费。按目前供水价格计算,各阶梯价格见下表。单位:元/m3

 

  (城市供水运营水费水利工程费水资源费自来水价格备注)

 

  第一档1.560.240.101.90不含污水处理费

 

  第二档2.340.240.102.68

 

  第三档4.680.240.105.02

 

  3、合表用户执行水价

 

  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暂执行第一阶梯价格,在今后水价调整时按第一阶梯水价1:1.15-1:1.25的价格水平确定。

 

  4、多人口用水定额确定

 

  阶梯水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户,每增加1人可按要求申请增加水量51m3/户表·年。

 

  (三)建立供水价格联动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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