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停车场内轮胎被划破 谁的责?

发布时间:2018-05-18 09:5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停车场内轮胎被划破 谁的责?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8-05-17 20:04| 发布者: 彭云涛 | 原作者: 邹世进 摘要:5月13日,史先生将车驶入英祥商业广场停车场,车刚停稳就发现胎压急剧下降,下车一看,发现一个车胎被停车位上破损的金属轮靠划破。...
2018-05-17 20:04| 发布者: 彭云涛 | 原作者: 邹世进

摘要:5月13日,史先生将车驶入英祥商业广场停车场,车刚停稳就发现胎压急剧下降,下车一看,发现一个车胎被停车位上破损的金属轮靠划破。

  5月13日,史先生将车驶入英祥商业广场停车场,车刚停稳就发现胎压急剧下降,下车一看,发现一个车胎被停车位上破损的金属轮靠划破。史先生当即对现场拍照留下证据,并找来汽车维修人员前来检查,维修工检查后告诉他,轮胎无法修补只能更换。史先生只好花800元钱更换了一个新轮胎。当他找停车场工作人员要求赔偿时,对方却各种推诿。因是周日,商业广场没有管理人员值班,史先生只好先将车开走。

 

  第二天,史先生再次来到商业广场,一位基层管理人员接待了他,但还是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卸责任。商业广场方的态度令史先生很失望,他不得已拔打了12315投诉电话和新闻热线。商业广场方最后约定15日下午协商解决此事。

 

  15日下午,在商业广场会议室内,一位肖姓管理人员接待了史先生,态度比较热情,承认停车场有责任,但不能负全责。史先生一听不干了,当场查起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中,第七条明文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我在你收费的停车场停车,你们就有义务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我要求对我更换轮胎的800元钱进行全额赔付。”在法规面前,管理人员无话可说,拿着史先生提供的更换轮胎的发票,并请示领导后,全额赔付给了史先生。

 

 

来源:新青白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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