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我区将打造跨境供应链金融示范区(2)

发布时间:2018-06-15 13:5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我区将打造跨境供应链金融示范区(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对新设或迁入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法人型新兴金融机构和集团企业设立的财务公司,实收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分三年给予200万元奖...

  ◎对新设或迁入的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法人型新兴金融机构和集团企业设立的财务公司,实收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的,分三年给予200万元奖励。

 

  ◎供应链核心企业按照人民银行要求,为供货商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支持,按中小微企业实际融资额的5‰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鼓励天使投资、VC投资、PE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向供应链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对投资于我区未上市企业3年(36个月)以上的股权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企业用国际信用证结算并运用多式联运提单作为“一单制”议付单据的,认定为“一单制融资”。年度“一单制融资”开立国际信用证金额达2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含)、1亿美元(含)及以上的外贸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自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我区将打造跨境供应链金融示范区(2)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