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新闻: 主题: 好消息! 成都市持有居住证可以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2)

发布时间:2018-10-28 17:1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主题: 好消息! 成都市持有居住证可以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7: 流动人员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如何申请? 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提供“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

 主题: 好消息! 成都市持有居住证可以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



7:
流动人员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如何申请?

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提供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流动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具体由各区(市)县确定。

8: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证明?

目前,我市的市本级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已开通社保查询业务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均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打印服务,不受参保人员社保关系所属地的限制。参保人员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应加盖全市统一制式的“社保资料专用章”,经入学登记点网上验证后生效。(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9:
如何证明连续居住满一年?

按有关规定,“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由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 “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特殊情况由各区(市)县确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10:
各区(市)县是否需要出台实施细则?

各区(市)县在坚持《通知》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具体做法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需出台实施细则,请申请人注意当地的具体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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