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成都青羊区纪委通报11起违纪案件

发布时间:2017-11-21 17:4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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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羊区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近期,成都青羊区纪委通报11起违纪案件,如下:


1、太升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蒲阳、环保科科长蒋秋莎违纪案件。


中央环保督查期间,太升路街道辖区内印刷厂在没有环保手续的情况下,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气体,造成不良影响,太升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蒲阳,2017年8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太升路街道环保科科长蒋秋莎,2017年8月,受到诫勉处分。


2、区文体旅局区体育中心工作人员余正明违纪案件。


区文体旅局区体育中心工作人员余正明,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组织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区游泳场场长喻湉违纪案件。


区游泳场场长喻湉,违反财经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9月,受到警告处分。


4、少城街道四道街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刘艺违纪案件。


少城街道四道街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刘艺,违反财经纪律收支两条线原则,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杨代礼违纪案件。


原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杨代礼,在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获利,违反廉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6、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队员甘家俊违纪案件。


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队员甘家俊,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0月,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原青羊区文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于兴违纪案件。


原青羊区文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于兴,假借女儿的名义经商办企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2月,党内警告处分。


8、文家街道办事处投促中心主任科员黄加林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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