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都江堰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12-13 17:1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都江堰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前日,都江堰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摘要:前日,都江堰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奎光塔街道观江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国明、原安青社区主任吴志伟违规发放过节费、加班费问题。2010年4月至2015年5月期间,时任安青社区书记王国明、主任吴志伟将集体资金采取“坐收坐支”方式用于对社区“两委”人员违规发放过节费、加班费等共计5.696万元。王国明、吴志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已全部清退。

2.胥家镇土什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唐国荣、原主任李奎违规发放辛苦费、补助等问题。2013年12月,时任土什社区支部书记唐国荣、主任李奎违违反相关规定,将政府拨付专项经费8000元用于发放村组干部误工补助以及支付私车公用油费;2014年元月,唐国荣、李奎违反村公资金使用规定,对13名村组干部以辛苦费名义发放补助共计19500元。唐国荣、李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龙镇东风社区九组组长向迪全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6月,因安龙镇东风社区新建集中居住区房屋分配问题,向迪全接受该社区六组村民彭某某吃请,在此期间,向迪全以承诺为其分配一套二人户安置房为由,向彭某某收取好处费8000元,后因双方发生争执而未兑现。向迪全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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